即便讀身分法財產制讀到微昏頭
對於正在發生的事
在臉書按個讚,或是分享到自己牆上的簡單動作也許能表達些關心
但總覺得還是得留下些什麼


 

先是在八卦板看到[爆卦] 北市警局停公投盟立院地權
後來看見正牌的新聞稿

第一個反應是:蛤?還有向後禁止這種事?
再來,我去翻了集會遊行法35個條文
我完全找不到
「爰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,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,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。」中的「爰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」
到底是指哪一條?

嗯嗯……我找了一些可能可以用的規定

第11條
申請室外集會、遊行,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,應予許可:
二、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、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。

第26條
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、限制或命令解散,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、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,以適當之方法為之,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。

嗯好,這些是我覺得要用可以用的條文。
為什麼發個新聞稿連個明確條文都不引好,是自知理虧嗎?
的確,就上述條文,主管機關是有權限可以不予許可
但是,還能事先、概括地擋掉?
要鑽漏洞的話,「申請一次擋一次」勉強還說得過去
現在也要來個預防性管制嗎?人民是會吃人嗎?


還是老話
這個議題已經不限於經濟
法律、政治、社會,甚至兩岸最敏感的意識型態也隨之出現
是,就是「統獨」
我的立場,或許還是不希望有太大變動,還是會想維持現狀
但連我自己都明白
問題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存在、毋待我們思考

統了之後、獨了之後,或是不統不獨但日子也更難熬了以後
我到底該擺在什麼定位?
這個從學運一開始,隨著引發的問題逐漸浮現
我沒有答案,但我不能就這樣拋下
即便無力、無法改變什麼
不能因為這樣就放棄思考不是嗎?

無論是集中營還是我之前提到過的迷霧之子
「思想」才是任何權威盜不走
文字、口語、行為都可以造假,如果連自己的腦都要洗,那我真的不知道可以說什麼了。

又剛好看到這篇,頓時覺得鼻酸
那些臺灣老戰士的覺悟
雖然這個團體的主張以及表達方式不為我所完全認同
但是,那股「豁出去」的精神
著實讓我回想起曾經看過的六四檔坦克、324親眼(呃透過影片)目睹的對抗國家暴力的不顧一切

現實、理想
妥協、掙扎
順應、抵抗
悲觀、知其不可而為之
?   、  ?

即便沒待過亂世,我現在好像有辦法淺嚐何謂「動盪不安」了
噢,我要強調的是「淺嚐」。

最後,附上最後一根稻草,所謂時代的侷限。
搖搖欲墜的臺灣民主?從民主態度調查談起


這篇文可謂連結一堆啊,真是亂~
亂。